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3-26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何小敏
  信息時報訊 (記者 何小敏 通訊員 楊婷 鄧凱) 去年7月,越秀法院審理了該院首宗因辦假證套取公積金而觸犯刑法的案件,一名城管隊員攜女友通過非法中介辦理假證提取公積金,誰料錢未取出,卻讓自己和女友遭受牢獄之災。
  記者近日從越秀法院瞭解到,在該案宣判之後,該院又審理了7宗此類案件。在2013年下半年,共有10人因套取公積金而觸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偽造公司、事業單位印證罪等罪名被判處刑罰,套取公積金目的多因生活需要。涉案被告人中4人是為了籌集資金用於結婚和買房,2人是為了清償債務,1人是為了籌集資金用於店鋪裝修。
  越秀區法院法官表示,這些案例折射出公積金制度的困境。其稱,公積金提取渠道狹窄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是提取條件過於苛刻。根據規定,大多數城市的繳存人只有購買房屋後才可以提取公積金,而不能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
  其次,未能為繳存人提供更全面的住房保障服務。公積金只能用於支付購房後的貸款,不能用於繳納與購房相關的稅費、中介費、物業管理費等。此外,長期無法提取面臨貶值壓力。由於房價上漲和通貨膨脹等因素造成公積金實際購買力持續縮水的不利後果,容易陷入“越不買房就越買不起房”的尷尬境地。
    (原標題:去年下半年10人因套取公積金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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